因應程式教育的推動,高雄市開發「E-game U世代島嶼學習樂園」,提供全國師生自主學習, 104年4月3日甫一推出,一個月瀏覽量即突破200萬。
以HTML5設計,符合跨平台、跨載具的使用,各縣市師生除了可以透過教育雲端或OpenID認證機制登入使用,甚至一般民眾、家長都可以透過帳號申請機制,來體驗簡易的程式設計之旅喔!
透過角色扮演提供跨校、跨縣市的競爭模式,學生闖關獲取成就、賺取金錢、經驗值、提升等級,並可運用道具強化自身能力。
打寇島以遊戲的方式規劃程式設計學習的關卡,提供學生邏輯思考的課程內容,讓學生學習程式設計的基本概念,進而提升邏輯思維的能力。
此外,為防止學生沈迷,開放時間為7:00~23:00。
教育部113年1月15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32700223號函辦理。
(一)配合教育部全國性計畫,提供中小學推動程式教育的教學素材及遊戲式教學活動,供學生自主學習或教師課堂教學使用。
(二)推動中小學程式教育師資培訓,減少中小學推廣程式教育的師資門檻。
(三)提供偏鄉師生高品質的數位學習平台,以消弭數位落差。
(四)提昇學生程式教育學習興趣,增加學生參與程式設計人數。
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。
(二)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。
(三)承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網路中心。
(四)協辦單位: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及教育網路中心。
(一)參加對象:各縣(市)政府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
(二)競賽組別:國中組、國小組
114年10月7日起至12月2日止,每日7時至23時。
參賽者於競賽期間需以教育雲端帳號登入,闖關通過獎勵門檻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以其他方式登入者不列入參賽對象。
(一)參加獎:於競賽期間,任兩座島嶼共獲得5顆星星(需獲得新的星星,不含C++、貓咪冒險)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,每個縣市各抽出120名。
(二)特別獎:於競賽期間,在達客武館中挑戰任一座武館成功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國中組全國共抽出200名及國小組全國共抽出3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(三)打寇獎:獲得「遺落的 Scratch 書頁」的徽章(打寇島90關)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國中組全國共抽出200名及國小組全國共抽出3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(四)工程師獎:獲得「島嶼副工程師」的徽章(打寇島120關)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1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,獎品為任天堂遊戲主機Switch含健身環。
(五)貓咪獎:在打寇島貓咪冒險中獲得30個Meow足跡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5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(六)冒險獎:於競賽期間,在派森試煉或希嘉嘉試煉的冒險歷程中,獲得30顆星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5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(七)試煉獎:於競賽期間,在派森試煉或希嘉嘉試煉中獲得300點經驗值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800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。
(八)高級工程師獎:於競賽期間,在派森試煉或希嘉嘉試煉的自學模式中,通過30題(需不同的題目),即可列入抽獎名單,全國共抽出3名(限參加本次競賽之縣市),獎品為任天堂遊戲主機Switch含健身環。
(一)參加獎由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抽獎公布,其餘獎項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抽獎並公布於本競賽網頁,另發函至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。
(二)獎品由主辦單位寄至各縣(市)教育局(處)轉發。
(一)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時,每學年初務必使用一次縣市帳號方式登入,當有轉學或單位異動時亦同,以確保學期及年級為最新資料。當得獎名單學籍資料有誤時,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及所屬單位有權更正為最新資料。
(二)凡報名參加者,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競賽一切規定,得獎人 須以正當方式完成競賽,若經檢查疑有作弊可能,經查屬實即資格不符,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者資格。
(三)本競賽如有因任何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 位之事由,而使參與本競賽者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異議。
(四)如本競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 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競賽。如獎品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調整獎品內容。
(五)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,參加本競賽之個人資料,僅供競賽相關用途使用,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。
(六)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聯絡資料如註冊表單所列,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、 媒體公布得獎名單,包括學校、個人姓名等,利用期間為永久,利用之地區、範圍與對象為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及所屬單位。
(七)本次競賽原有成績保留,未獲得之徽章仍需於競賽期間透過闖關獲得;惟有達客武館成績於每年8月1日重新計算。
(八)若有疑義,請電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教育網路中心(07)713-6536 轉 37,18,11。
本競賽經費由教育部『E-game「程式教育」數位學習內容開發計畫』相關經費支應。
本案圓滿完成後,逕依相關辦法辦理敘獎。
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改並保有最終解釋權。
(一)參加獎由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抽獎公布,其餘獎項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抽獎並公布於本競賽網頁,另發函至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。
(二)獎品由主辦單位寄至各縣(市)教育局(處)轉發。
參加獎由各縣(市)政府教育局(處)抽獎公布
※得獎名單若有誤已各縣市公告之公文為準